网站首页
检测服务
关于创新
新闻资讯
资料下载
工程案例
技术交流
人力资源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 News
职业卫生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通知公告
员工风采
答疑解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进工作方案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设〔2018〕6号)
Mar 25,201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0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被列为全国建筑师负责制、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地区。为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师负责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质〔2018〕14号)
桂建质〔2018〕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2018年3月20-31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并与监督抽测以及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重大危险源监管、起重设备和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合并开展。本次检查共覆盖全区14个
关于举办2018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建筑节能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桂建检协〔2018〕25号 各检测机构: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3〕95号)和《2017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施工监理企业见证取样员及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为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经研究,定于5月中旬开展2018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建筑节能类)继续教育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4号)
桂建标〔2018〕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要求,现对我区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作如下调整: 一、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中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二、本通知自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桂建标〔2018〕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要求,现对我区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作如下调整: 一、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中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二、本通知自2018年5
关于举办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考试办法(暂行)》的要求,广西气象学会拟举办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